辽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28日举行。依据《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建议》需要,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父母,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试前筹备
1.考试前14天起,考生须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和健康情况监测,尽可能防止去中、高风险区域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合。
2.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看本人考试知识点考场信息时,须认真阅读《辽宁202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并进行确认。
3.考生应准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区域的疫情防控需要,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区域防疫政策和需要。
4.赴考时,提前筹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入场检查
1.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前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佩带口罩并配合员工做好体温测量。
2.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首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合休息后进行第三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须听从考试员工指挥,分散进入考试知识点和考场,进出考试知识点、考场及如厕时均须与别人维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防止近距离接触交流。
3、应试需要
1.考生在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时要佩带口罩,不能由于佩带口罩影响身份辨别。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的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不是佩带口罩;非低风险考区考生和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带口罩。
2.考生考试前身体情况异常和健康情况监测发现身体情况或出行记录异常的,须同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有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区域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需要进行专业评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服从员工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准时报告监考职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和处置。
3.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能拥挤,维持职员间距,不能在考试知识点内滞留。
4.考生不能隐瞒本人健康情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游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与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职员,导致疫情传播或其他紧急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